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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力建设绿色节能城市 新建筑半数以上是绿色建筑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要求全省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实现城市房屋和设施绿色节能、人居环境切实改善的目标。

《意见》明确:到2020年,云南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绿化覆盖率达到37%,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以上,力争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

《意见》要求:通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实施城市节能工程,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范围,推进绿色节能城市建设。

新建和改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云南省将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和建筑施工图审查,还要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为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云南将实行全能耗建筑节能评价制度,将房屋采暖、空调、照明、动力、热水等能源能耗纳入节能管理,将节能标准、可再生能源、能效测评等纳入审查备案内容,确保新建建筑按照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进行建设。

结合气候多样性的特点,云南省将加强城市冬季供热采暖节能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因地制宜选择供热采暖节能方式。在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提升既有建筑能效。到2020年,云南全省单位建筑面积实际能耗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建成一定规模的节能率为80%—90%的超低能耗精品示范建筑。

此外,云南省将充分发挥太阳能、水电等清洁能源优势,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先选用太阳能、水电等清洁能源。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设施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漳州蓝睿园艺场 微信/手机:13358300505  发布日期:2016-07-2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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